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系統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 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圍繞八項重點工作,與自治區各級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著力打好藍天保衛戰
全自治區完成“散亂污”企業治理 636 家、工業爐窯整治 371家、清潔取暖改造15.34萬戶、淘汰小鍋爐524 臺、火電超低排放改造410.85 萬千瓦。對呼和浩特、包頭、巴彥淖爾3市實施駐地督辦,完成烏海及周邊地區治理項目 276 個。
扎實推進碧水保衛戰
持續強化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一市一單”“一河一策”指導盟市解決斷面水質超標問題。全區64個自治區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實現污水集中處理,33個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園區全部完成可行性評估。108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達標排放率為95.2%。13段城市黑臭水體全部完成治理任務。全面完成“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任務。
深入實施凈土保衛戰
全自治區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制定發布《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累計完成15955個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和1876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任務。“一企一檔”推動247家涉重金屬企業落實減排任務,圓滿完成“十三五”重金屬減排目標。
切實加強自然生態保護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優化,完成3個旗市典型區域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試點工作。組織開展“綠盾2020”自然保護區強化監督工作。編制《自治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2017-2030年)》,完成重點地區生物多樣性專項調查。加強生態文明示范創建,3個地區獲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稱號,兩個地區獲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全面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49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并銷號48項,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100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并銷號99項,圖牧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16項整改任務全部完成整改并銷號。
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主動服務“六穩”“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暢通審批綠色通道,簡化辦事流程,將建設項目環評、核與輻射、固體廢物、入河排污口四大類 14項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嚴格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對212個建設項目環評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對1135個建設項目豁免環評審批手續,將1379家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2020年,自治區計劃實施的3298個投資項目完成環評審批2751個,列入自治區滾動計劃的407個重大項目完成環評審批389個。
有序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第一時間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疫情防控工作視頻會議,制定實施疫情防控六項機制、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開展疫情防控環境應急監測、醫療廢物安全處置以及醫療污水、城鎮污水和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監管。累計規范收集轉運、無害化處置醫療廢物 6627 噸,做到所有醫療機構及設施環境監管與服務100%全覆蓋,醫療廢物、醫療污水及時有效收集轉運與處理處置100%全落實。
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宣傳教育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積極宣傳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舉措、新成效、新戰略,召開新聞發布會7次,持續加強新聞宣傳,強化輿論引導。依托社會宣傳活動,加強社會動員,深入推進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全年組織線上開放活動79次,參與人數達136萬人(次);線下活動82次,參與人數2900余人,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斷增強。
文章來源:中國環境報